更新日期 |
2020-03-10 16:32:13 |
文號 |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7日校長核准通過 |
單位 |
藥用化妝品學系 |
內容 |
中華民國98年09月25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5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7日校長核准通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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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生技製藥暨食品科學院藥用化妝品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甄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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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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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大學部各學系於修業最後第三學期(不包含實習學期)學生,並具備下列任一條件者得申請參加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
1、凡本校大學部學生於修業最後第三學期,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前30%者且其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者。
2、曾通過「國科會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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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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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應備表件如下: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含排名證明)。
3、自傳(含讀書計畫)。
4、教師推薦函二封。
5、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如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個人成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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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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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如下:
1、資料審查(佔總成績百分之四十)。
2、面試(佔總成績百分之六十)。
附註:同分參酌順序:1.面試,2.資料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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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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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名額以每年教育部核定本系碩士班招生名額20名以下者得招收2名,21名至30名以內者得招收3名,依此類推,備取名額為甄選名額之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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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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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組成「中國醫藥大學生技製藥暨食品科學院藥用化妝品學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工作,系主任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另由系主任聘任委員二至四人,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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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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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通過之預研生名單,依教務處規定日期送教務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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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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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預研生資格學生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屆滿(含)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所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該預研生始正式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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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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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規定事項,均依照本院、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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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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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陳院長、教務長、校長核准後由教務處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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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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