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5-08-10 14:19:56 |
文號 |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文人字第1040009410號函發布 |
單位 |
製藥碩士學位學程 |
內容 |
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103學年度第3次製藥碩士學位學程事務委員會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文人字第1040009410號函發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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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養研究生學習新知、預備教材、教學講演及討論之能力,專題討論為製藥碩士學位學程必修課程,每次由學程主任聘程序指導老師一名,負責討論會之進行,所有研究生必須出席討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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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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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必須揀選最近二年內SCI影響係數大於2或各領域前40%雜誌之原著論文一篇以上,或相關技術報告及專書,依程序表於排定日期報告。報告研究生應閱讀所有相關文獻,並充分了解原著論文之細節。研究生二年級則依實習企業之實習題目,揀選相關雜誌之原著論文,經企業教師認可後,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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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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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必須選定指導教授,以指導其原著論文之揀選並經指導教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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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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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研究生於程序表確定前與指導教授商討報告時間,如有異動,請於二週前徵得欲更換報告的研究生及其指導教授同意,以書面簽報本學程承辦人員後始得異動。研究生並請於報告前一週,提供摘要交予指導老師及本學程承辦人員,以便上網公告並完成海報張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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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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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研究生報告三十分鐘,問題討論二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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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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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會請學程主任或程序指導老師主持,為求討論會之成效,請研究生邀請一至二位相關領域師長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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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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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成績依下列各項評定:
1、參與 (20%):所有研究生必須參與討論會,因故不能參與者應按規則請假。遲到或早退者酌予扣分,無故三次以上缺席者此項成績以零分計。
2、論文心得摘要及公告(10%):摘要撰寫須表達論文之重點,未準時上網公告並完成海報張貼者此項成績酌予扣分。
3、報告內容(60%):由出席老師依研究生是否了解所選論文、簡潔報告論文重點、並能清晰回答問題等評分。
4、問題討論(10%):每位研究生每學期必須發問三次以上,並於會後送答辯表交報告之研究生回答並經指導教授簽章後,繳回學程承辦人員始有此項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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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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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二年級上下學期專題討論則依實習企業為單位各自實施,由企業業師安排進行公開報告及問題討論,每位研究生仍需出席,成績考核由企業業師代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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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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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經學程事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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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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