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6-05-02 15:38:55 |
文號 |
|
單位 |
營養學系 |
內容 |
105年 01 月28日系務會議通過訂定
第一條
|
中國醫藥大學營養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營養實習之實習學分數及內容,依據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
第二條
|
實習時數與學分:
實習項目
|
學分數/時數
|
學習活動
|
基 礎
|
1學分 72 小時
|
見習營養師
|
膳食管理
|
2學分144小時
|
膳食製備與供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
|
臨床營養
|
3學分216小時
|
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
|
社區營養
|
1學分 72 小時
|
營養規劃、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教育、社區營養服務
|
|
第三條
|
學生實習資格:
一、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需修習完成先修科目《詳見附表》。
二、需符合實習醫院實習資格規定。
三、修畢營養實習-基礎(1),方可選修其餘6學分之營養實習。
|
第四條
|
符合實習條件且獲得分發實習,在實習前或醫院實習時間,無故放棄實習者,記小過一次,該科成績零分計。
|
第五條
|
實習期間遵守醫院訂定實習學生各項相關規定,學生如未能遵守,視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該生之實習,且不予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書,並配合醫院規定施行罰則。
|
第六條
|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