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7-03-02 11:12:08 |
文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文校字第1060002526號函公布 |
單位 |
營養學系 |
內容 |
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104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105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文校字第1060002526號函公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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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展本系學生之國際視野及海外就業機會,鼓勵本系優秀在學學生赴國外姊妹校進修,特制訂本系雙聯學制學生出國甄選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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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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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條件如下:
(一)出國前須在本系修讀兩年。
(二)外語能力優良,托福需達500分(新制托福iBT 61分) 或IELTS 5.5以上。
(三)學業、操行成績優良或有特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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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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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通過者得申請獎助金,獎助名額以4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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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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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與獎勵措施:
(一)在美就讀期間學校補助每位學生在台學雜費,最多補助兩年。
(二)若需延長在美修業期限,則經甄選委員會審查同意,適度以系募款基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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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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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家長同意書乙份(如附件二)。
(三)英語能力證明乙份(英文檢定證書)。
(四)英文版在校成績單。
(五)英文研讀計畫(含動機與目標)。
(六)註冊證明(學生證正反影本)。
(七)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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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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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一)檢附相關文件由甄選委員會審查,擇優錄取。
(二)甄選委員會由本系雙聯學位召集人及專任教師若干人組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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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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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修課與相關事宜:
(一)經本校核准至美國南達科塔州立大學修讀雙聯學位之學生,至對方學校進修,並於符合雙方畢業資格規定後,分別取得兩校學位(以下稱跨境雙學位)。
(二)雙聯學制學生在美國期間仍需完成本校註冊手續,繳交兩地學雜費。
(三)出國前應向系辦報告並充分溝通學分抵免事宜。返國後,學分之抵免悉依雙聯合作協議書規定辦理。其出國進修期間得列入修業年限。
(四)經本校核准至境外學校修讀雙聯學制之未役役男學生,其出境須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及入出境相關法令辦理;其他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與本校相 關規定辦理。
(五)雙聯學制學生於取得入學許可後,須自付及自行完成保險、機票、護照、簽證、住宿及選課申請等事宜。並依據各校開學狀況,自行安排前往之日程。
(六)受獎助者在美國地區停留期間如有違反本辦法或相關規定或從事與可入境事由不符之活動者,本校得撤銷或終止補助,並依相關法規辦理。
(七)修讀跨境雙學位之學生,如因故無法於外國學校完成學業,得於每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上課開始日二週前,檢具報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校教務處申請返回本校原就讀學系所適當年級;其於國外學校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得依本校「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要點」申請抵免。
(八)修讀跨境雙學位之學生入學後,由雙邊指定教師負責輔導學業,其學籍、成績考核、獎助金、住宿及生活輔導等,均依兩校合作協議及各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九)同學出國期間須架設部落格並與系網頁連結,記錄國外留學及生活概況,以供學弟妹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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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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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核定補助者,需履行下列義務:
(一)受獎助者及其監護人,於領取獎助金時須簽訂契約書。若有違反契約書規定者,須繳回已領之獎助金。
(二)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2000字以上的進修心得報告書乙份,本系得於系網頁公開心得報告供學生瀏覽。
(三)成績單及學分證書或畢(結)業證書之正本及影本,正本於查驗後發還。
(四)參加學校內所舉辦之出國進修同學返國經驗分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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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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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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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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