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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教職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4-06-06 14:13:29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明理字第1130008325號函公布 單位 學術倫理中心
 內容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行政會議修正後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文師字第1060005911號函公告
中華民國1113年5月15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明理字第1130008325號函公布
 
一、
為培養中國醫藥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教職員之學術倫理素養、精進學術研究品質,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教職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適用於本校下列人員:
(一) 各類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二)研究人員(含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以及聘任之博士後研究員、專、兼任助理)。
(三)臨床教師。
三、
第二點所列人員須參與下列任一學術倫理研習課程獲得認證,並於三年內完成至少二小時研習時數,新進本校之上述人員於獲聘一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研習時數:
(一)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ethics.nctu.edu.tw/)線上研習課程。
(二) 本校教師發展中心辦理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三) 國內大專院校或相關機構辦理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四) 國際學術倫理相關線上研習課程(CITI, EPIGEUM)。
(五) 國際學術倫理研討會。
(六) 其他未列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各類研習課程須由本校學術倫理中心認列,由各主辦單位核發研習證明。
四、
第二點所列教師研習時數列入本校教師年終績效獎金發放辦法之規範項目,研究人員研習時數由研究計畫主持人進行考核。
五、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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