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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更新日期 2017-08-03 11:28:48 文號 單位 醫務管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6年05月10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制訂
中華民國106年07月18日105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第一條
目的:
(一)為落實教育部及本校教學卓越計畫基本精神,強化多元學習管道及學習策略。
(二)為持續提升本學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能力,特訂定本學系學生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證照乃與本學系專業相關之國內外證照,並且有助於學生將來就業者屬之。
第三條
獎勵對象:
(一)本學系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醫務管理相關證照且符合獎勵規定者,得提出獎勵申請。
(二)本學系學生於在學期間最後一學期取得證照者,得於畢業後六個月內提出獎勵申請。
第四條
獎勵辦法:考取醫務管理相關證照,每一證照得申請獎勵金最高1,500元整。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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