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1-07-06 09:22:09 |
文號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文資字第1060014712號函公布 |
單位 |
圖書資訊中心 |
內容 |
中華民國93 年5 月12 日92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5年7月12日94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文資字第1060014712號函公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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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87.3.21 台(87)電字第87019503 號及(88)高字第八八O八五五O八號函文,並為貫徹使用者付費原則,加速更新本校網路設備及提昇本校網路服務品質,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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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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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泛指提供全校師生相關資源與服務之費用,包括:
(一)校內有線網路系統。
(二)校內無線網路系統。
(三)宿舍上網服務。
(四)資訊安全設備。
(五)電子郵件及網頁服務。
(六)資訊設備維修服務。
(七)電腦教室開放時間之自由上機使用、列表與掃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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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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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方法分為下列二項:
(一)本校大學部一年級新生、碩博士班、二年制、學士後中醫學系及轉學生第一年各學期註冊時繳交費用新台幣陸佰伍拾元整。
(二)住宿學生宿舍,每學期繳交費用新台幣參佰元整,所需繳交之費用包含於宿舍費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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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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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收之費用應本專款專用原則,第三條第一款所收之費用應全數應用於本校校園網路(含設備及線路)月租費、更新及汰換等費用。第三條第二款所收之費用應全數應用於本校宿舍網路(含設備及線路)月租費、更新、汰換及人事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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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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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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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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