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8-05-29 11:50:31 |
文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0日文校字第1070006595號函公布 |
單位 |
藥學院 |
內容 |
中華民國107年01月17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文校字第1070003481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4月30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5月10日文校字第1070006595號函公布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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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為培植菁英人才,設立藥學院「XXX人才培育基金」,協助藥學院選才、育才、獎勵優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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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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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之來源由社會各界熱心藥學教育的人士捐款設立。為鼓勵熱心人士捐款,凡捐款壹佰萬元以上(可合捐) 得以其提出之名為人才培育基金命名。不足壹佰萬元的捐款可匯集在藥學院「藥學系人才培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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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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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為中國醫藥大學特種基金項下之校務基金,以本校為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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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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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獎助博士學程學生。
二、獎助國際共同人才培育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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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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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之運用由藥學院成立「人才培育基金運用審查委員會」,委員7人,由院長擔任召集人,中華民國中國醫藥大學藥學系系友會代表2人,其餘4名委員由本院教師互選產生,任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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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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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有關人士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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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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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本校法規處理,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結餘款應解缴至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募款教學卓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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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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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校長簽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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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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