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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招生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8-04-10 11:16:25 文號 單位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內容
106年5月2日系務會議通過訂定
107年1月29日系務會議通過修訂訂定
107年3月14日院務會議通過
 
第 一 條
本系為辦理審查各項招生事宜,特設「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招生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 二 條
本委員會以系主任為召集人,全系專任教師共同擔任審查委員,若招生委員無人數限制,則全系專任教師皆擔任委員,若有委員人數限制,則依各項招生規則,由專任教師自我推薦。
第 三 條
本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一年。
第 四 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審查申請本系之外國學生入學申請案、海外聯合招生僑生及港澳生申請案及陸生招生案等,審查內容依以上各項申請案之規定,進行審查書面資料或面試。
第 五 條
本委員會須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進行申請案件之審查。審查結果出席人數過半給予及格則為通過。
 
第 六 條
本會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陳請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