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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2-11-09 15:49:07 文號 單位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7年03月20日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4月18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文校字第1070005739號函公布成立
中華民國107年06月21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9月10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0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訂定中國醫藥大學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
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具「人工智慧」核心能力的跨學門專業人才,提供學生整合型學程學習,培養其第二專長,增加其就學及就業之競爭能力。
第三條
學程規劃:
一、修畢本學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並經審核通過後提出申請「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證書。
二、本學程至少修滿第六條所列必、選修課程學分十五(含)學分以上。其中至少九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必修之科目。
第四條
本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推派委員若干名,以綜理學生申請學程修訂和審議相關事項。
第五條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自委員聘兼之,負責本會之行政業務。
第六條
認定課程如下:
必選修別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必修課程(需8學分)
人工智慧與深度學習
2
微積分(一)
2
醫學影像分析
2
基礎生物程式設計
2
選修課程(需7學分以上)
結構生物資訊與機器學習
2
電腦輔助藥物設計
3
神經計算特論
2
人工智慧基礎理論
2
計算機概論
2
計算生物學
3
人工智慧專題討論(一)
1
人工智慧專題討論(二)
1
生物資訊暨程式設計
2
醫檢人工智慧與大數據
1
醫學影像物理學
2
 
第七條
修習學程相關規定
一、申請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專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招生對象。
第八條
其他相關規定
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二、本辦法經校課程委員會、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