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4-11-29 11:02:38 |
文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明校字第1130017207號函公布 |
單位 |
中醫學院 |
內容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中醫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明校字第1090014371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中醫學院113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明校字第1130017207號函公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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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為鼓勵教師學術研究風氣暨提昇研究水準及優良教材編纂,設置『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院-張步桃醫師教學研究獎』,分為『張步桃醫師傑出研究獎』及『張步桃醫師優良教材獎』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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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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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對象:申請人資格須為任職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院服務滿三年(含學校與體系醫院年資)之優秀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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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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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步桃醫師傑出研究獎』申請文件包括申請表、三篇代表作及五年內著作目錄。代表作須為三年內於國內完成並在國際性期刊發表之中醫藥相關之原著論文,且申請人必須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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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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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步桃醫師優良教材獎』申請文件包括申請表、中醫藥相關之代表性教材一份。
中醫藥相關之代表性「優良教材」包括如下:甲類、實體教材:含未出版與已出版之教科書、著作、翻譯書、參考工具書、學術性書籍、學術性期刊(能供教學之病案與臨床試驗)、PBL、OSCE、TBL並成為教案等(以後四項送審者必須篇數總和三件以上)。乙類、數位教材:多媒體動畫、教學網頁、電子書及E化教學平台之系統性數位教材。不含課堂錄製之簡報錄影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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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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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獲獎名額每個獎項各二名,獎金金額各為壹拾萬元;各獎項依審查結果得從缺。獲獎者五年內(含)不接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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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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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設『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院-張步桃醫師教學研究獎』評審委
員會負責評審事宜,置委員6名,院長為當然委員,另5名委員由院長就院內及院外教授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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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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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告時程(每年第一季)受理申請及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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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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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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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下載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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