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2-07-12 10:18:12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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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生物科技學系 |
內容 |
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108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審議訂定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陳校長核准後實施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110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陳校長核准後實施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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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生物科技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甄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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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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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大學部學生於2年級以上(4年制以上學系得於1-4年級下學期),並具備下列任一條件者得申請參加本系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甄選。
(一)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班)前50%。
(二)曾申請「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者,得於本校規定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者,須備妥相關資料,向研究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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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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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以不超過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本系碩士班招生名額之一半為原則,或依當學年度本校研究生教育委員會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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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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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成立甄選委員會,系主任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另由系主任指定二名教師,共同擔任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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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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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資料審查(佔總成績百分之百)
附註:同分參酌順序:1.未來規劃 2.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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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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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應備表件如下:
(一)申請考生個人資料表
(二)歷年成績單(含排名證明)
(三)自傳(含讀書計畫)
(四)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如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個人成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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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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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本辦法甄選之學生且符合下述條件,並參加本系碩、博士班招生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系碩、博士班研究生資格。
(一)本校學則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取得學士學位。
(二)取得同等學歷報考資格。
(三)雙主修因加修學系延長一年取得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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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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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規定事項,均依照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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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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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呈報學院院長及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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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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