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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設置輔系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2-10-26 13:23:15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明校字第1110013875號函公布 單位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111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明校字第1110013875號函公布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學士班設置輔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本學系為輔系。
三、
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本學系為輔系,經雙方學系系主任同意且經本學系審查通過後,擇優錄取,錄取人數至多2名。
審查項目:書面資料佔總評分50%(附歷年成績單和排名)及面試佔總評分50%。
四、
輔修生除需修完其原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之外,尚應選修本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十四學分及核心選修科目十學分,選修本系之科目不得與主系必修科目相同。
五、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本要點經系務、院務會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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