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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 2023-07-04 17:29:02 文號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明學字第1120009279號函公布 單位 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內容
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1122800394號函
中華民國112年06月21日行政會議通過頒布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明學字第1120009279號函公布
一、
依據教育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為維護各級學校學生校外生活安全,促進身心健全發展,特訂定本校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生活輔導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校外生活輔導會任務:
(一)落實學生安全教育宣導。
(二)規劃校園安全及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及輔導相關事宜。
(三)賃居、寄宿及工讀學生輔導。
(四)規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活動及輔導相關事宜。
(五)對學生特殊重大或意外傷亡事件應妥慎處理,並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掌握時效通報,逐級反映。
(六)配合資源中心校外生活輔導會工作推展。
(七)其他學生校外生活輔導相關事項。
三、
校外生活輔導會編組:
(一)召集人一人:由校長指定副校長一人兼任。
(二)副召集人一人:由學生事務長兼任。
(三)委員六人:由健康中心主任、家長代表一名、教師代表兩名及學務人員代表兩名共同組成。
(四)執行秘書一人: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
(五)警消、社政或交通單位代表。
四、
校外生活輔導會任期為一年,成員均為無給職,視需要召開會議。
五、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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