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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國際整合健康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修業要點

更新日期 2024-04-17 16:28:09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明校字第1130005470號函公布 單位 國際整合健康碩士學位學程
 內容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112學年度中國醫藥大學國際整合健康碩士學位學程籌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01月09日112學年度第3次中醫學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03月20日112學年度第4次研究生教育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明校字第1130005470號函公布
一、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則」第七十九條規定,碩士班研究生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
二、
本學程以整合健康相關研究為目標。研究生之研究題目須配合本學程規劃之重點研究方向。
三、
研究生於入學第一學期結束前須確定指導教授,指導教授須為本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並依據中國醫藥大學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辦理。若未確定,由主任指定,不得有異議。就學期間若因故需更換指導教授,需經由原指導與新任指導教授同意或經事務會議通過後始得變更。
四、
研究生於申請學位口試前需完成入學當年度畢業學分認定表規定之學分。
五、
碩士班論文須經指導教授同意,依學校規定提出口試申請,口試及格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
六、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七、
本要點經事務會議、院務會議及研究生教育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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