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5-03-18 10:46:28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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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北港分部 |
內容 |
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北港分部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02月26日北港分部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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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定名為「中國醫藥大學北港分部員生餐廳管理委員會」,簡稱「分部餐管會」(以下簡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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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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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之宗旨在提高膳食品質,加強分部員生餐廳清潔衛生管理,以維護教職員生之福利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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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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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委員以分部教職員六人(含分部主任、各組長)、學生一人,共七人組織之。其主任委員由分部主任指派之,其中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遴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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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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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以工作內容區分為總務分組與學務分組,組員人數得視實際需要遴請之。每學期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一、主任委員:對外代表本會綜理本會會務之策劃、編組等事宜,召集委員會議。
二、執行秘書:負責協調本會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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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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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消費項目、時間、種類、價格之督導。
二、膳食供應品質、清潔衛生、抽查檢驗等標準之審議。
三、教職員生有關餐廳福利事項之審議。
四、總務分組
(一)負責餐廳契約之履行督導。
(二)餐廳財物管理、添購、修繕呈報。
(三)參與臨時活動任務工作。
五、學務分組
(一)定期、不定期稽查餐廳及環境衛生。
(二)餐廳缺點改善通知及改善之執行及追蹤。
(三)問卷調查之設計、執行與統計分析及結果通知及追蹤改善結果。
(四)配合衛生機關定期實施餐廳檢查與緊急處理事項。
(五)員生餐廳評鑑工作與同學意見調查事項。
(六)餐廳工作人員體檢及衛生考核。
(七)負責委員會會議召開等相關事宜。
(八)參與臨時活動任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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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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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委員任期一年,於每年改選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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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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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分部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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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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