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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模組課程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5-04-11 13:39:13 文號 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明教字第1140004755號函公布 單位 註冊課務組
 內容
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明教字第1140004755號函公布
一、
為鼓勵各教學單位設置模組課程,提升課程精實度,進而協助學生進行系統化的探索與學習,並促進其瞭解課程安排及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的修課方向,以達人才培育之目標,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模組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模組課程,係指系所得依發展需求、課程特色或屬性,規劃4至8門課程,共八至十六學分為原則。模組課程架構須包含基礎、核心及應用(總整)課程三大類。
三、
各教學單位設置模組課程應提具計畫書,經各系所、院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提送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四、
學生修習模組課程的規定:
(一)申請程序:學生於在學期間(不包括延修)申請修讀模組課程,應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請,經模組負責單位及教務處或研究生事務處審核通過後,自下一個學期起加修模組課程。
(二)全校學生自入學起至畢業前,得於修讀前申請或修讀後追認模組課程。惟學生不得以修讀模組課程為由,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三)不同領域模組中,課程名稱相同或經開設單位核定之等同課程,可同時認列為不同領域之模組課程;惟畢業學分只得採計一次。
(四)修畢模組課程,得於線上申請模組課程證明書核發,經模組負責單位及教務處或研究生事務處審核通過後,於授予學位或離校時,一併核發模組課程證明書。已畢業或離校者不得再申請核發模組課程證明書。
五、
各模組課程設立後,如因故終止實施,應於終止前一學年提具說明書及配套措施,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六、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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