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9-05-31 10:29:10 文號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明校字第1080007558號函公布 單位 藥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96學年度第1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明校字第1080007558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鼓勵藥學系學生至各合作交流學校進行海外研習,包括大學部同學的暑假海外研習及碩、博士班畢業前半年至一年的海外研習等,以提昇品質及具體之研究特色,特設置『中國醫藥大學藥學系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設置辦法。
第二條
本會委員由本系教師互選代表11人組成。各委員採無給職,任期一年。
第三條
本會設召集人一名,由委員互選之。綜理本會會務,召開會議,並擔任主席。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開會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主要工作是訂定並修改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
第六條
本會應依所訂定之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審核資格、安排學生前往合作交流學校研習,並追蹤、考核。
第七條
本會委員應出席學生出國研習行前的座談會。
第八條
本辦法由本會提出,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