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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輔修生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8-09-20 11:25:07 文號 單位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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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第一條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輔修生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輔修生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應由下列人員組織之:
一、召集人:由系主任擔任之。
二、審查委員:由系主任聘任2-4位委員,並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
三、委員名單應於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前呈報教務長、校長核定,任期為一學年。
第三條 本會之任務為審查申請本系輔修生之案件,審查內容含書面資料及面試。
第四條 本會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陳請 學院院長及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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