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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學士班設置雙主修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19-11-06 16:32:19 文號 單位 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內容
96.05.09系務會議通過
96.05.15教務會議通過
97.10.01系務會議通過
98.01.08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8年01月16日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99.08.10系務會議通過
99.09.08院務會議通過
99年10月13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05.3.30系務會議通過
105.10.18系務會議通過
105.10.19院務會議通過
105年10月26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之第三條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學士班(以下簡稱本系)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本系為雙主修。
每學年招收雙主修生名額,以不超過本系該學年度新生招生名額的百分之十為限,學生申請本系為雙主修時,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手續,經原主修系主任同意,並由本系招生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送教務處備查。審查項目書面資料佔總評分50%(附歷年成績單和排名)及面試佔總評分50%。
修讀雙主修學生,需修滿原主系及本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並成績及格,始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五、
其餘規定及未盡事宜,則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六、
本要點需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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