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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與畢業校友申請教務證件收費辦法

更新日期 2024-11-11 13:48:20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明教字第1130016223號函公布 單位 註冊課務組
 內容
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國民國100年4月21日榮教字第1000004483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7月7日文教字第1050009157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9月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9月14日文教字第1070012833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明教字第1130016223號函公布
第一條
本校學生或畢業校友申請各種教務證件,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教務證件種類、名稱與收費標準規定如下:
證件種類
證件名稱
收費標準(元/份)
備註
學位、學分證件
學位證明書
100
限學位證書遺失或更名時申請一份。
英文畢業證明書
30
 
學位證(明)書複印本
10
申請時,應自行將證書影印。
中藥學分證明書
60
限藥學系畢業生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85學年度以前畢業生申請或遺失、更名需收費。
中醫護理課程證明書
60
限護理學系畢業生修讀中醫護理課程及格者,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更名需收費。
中藥課程暨學分證明書
60
限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畢業生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更名需收費。
其他種類課程證明書
60
限修讀各類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生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更名需收費。
申請書用印
30
E.C.F.M.G.申請書及V.Q.E.申請書。
學籍相關證明
在學證明書(中文版)
免費
以學生證影本至教務處蓋章即可。
在學證明書(英文版)
30
 
休學證明書(中文版)
30
 
休學證明書(英文版)
30
 
修業證明書(中文版)
50
 
修業證明書(英文版)
50
 
成績相關證明
學期(年)成績單
20
 
歷年成績單(中文版)
20
 
歷年成績單(英文版)
40
 
數位成績單
200
 
學生證
250
限一張,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損毀及更名需收費。
 
第三條
學生或畢業校友申請證件之取件方式得採現場取件或郵寄取件,採郵寄取件者,申請者除須繳交前條所規定收費標準費用外,應再自行負擔相關回郵郵資與信封。
第四條
畢業校友僅限申請學位、學分相關證明、中英文歷年成績單等項之教務證件。
第五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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