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4-11-11 13:48:20 |
文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明教字第1130016223號函公布 |
單位 |
註冊課務組 |
內容 |
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國民國100年4月21日榮教字第1000004483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7月7日文教字第1050009157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9月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9月14日文教字第1070012833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明教字第1130016223號函公布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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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或畢業校友申請各種教務證件,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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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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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指教務證件種類、名稱與收費標準規定如下:
證件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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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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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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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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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學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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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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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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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學位證書遺失或更名時申請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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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畢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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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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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明)書複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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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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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應自行將證書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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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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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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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藥學系畢業生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85學年度以前畢業生申請或遺失、更名需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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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護理課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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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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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護理學系畢業生修讀中醫護理課程及格者,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更名需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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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課程暨學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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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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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畢業生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更名需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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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種類課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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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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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修讀各類學分學程(微學程)學生申請一份,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更名需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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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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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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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M.G.申請書及V.Q.E.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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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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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證明書(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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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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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生證影本至教務處蓋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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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證明書(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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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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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證明書(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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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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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證明書(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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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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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證明書(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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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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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證明書(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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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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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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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年)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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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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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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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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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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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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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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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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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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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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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一張,首次核發免費。遺失、損毀及更名需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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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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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或畢業校友申請證件之取件方式得採現場取件或郵寄取件,採郵寄取件者,申請者除須繳交前條所規定收費標準費用外,應再自行負擔相關回郵郵資與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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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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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校友僅限申請學位、學分相關證明、中英文歷年成績單等項之教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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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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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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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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