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逕修讀營養學系博士學位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2019-02-12 14:07:40 文號 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明校字第1080001523號函公布 單位 營養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0年5月19日99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6月7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6月8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0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8月17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生技製藥暨食品科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107學年度第3次研究生教育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明校字第1080001523號函公布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逕修讀營養學系博士學位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營養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博士班得依本要點規定招收本系學生逕修讀博士學生。
三、
申請逕修讀本系博士學位學生應符合下列資格:
1.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研究潛力。
2.修讀碩士學位一年級學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研究潛力。
符合前項規定之學生提出申請,需經本校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四、
本系招收之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
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應依公告日程向本系提出申請。本系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成立審查委員會,委員由系主任推薦,並經校長同意後聘任之。審查委員會應就申請者之研究能力、研究計畫構想進行審查,並作為口試之評估標準。審查通過後,將資料轉送研究生事務處彙整,經提送研究生教育委員會審議,陳請校長核定,得逕修讀博士學位。
前第三點第一款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應於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年,取得學士學位;於就讀前未取得者,廢止其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前第三點第二款修讀碩士學位學生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者,非經自請撤銷逕修資格,不得參加碩士班學位考試。
六、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需繳交下列各項資料: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二)、歷年成績單一份。(附排名)
(三)、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四)、研究計畫書。
(五)、研究進度、成果或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包括期刊論文影本或研討會口頭報告或海報等)。
七、
核准逕修讀本系博士學位之學生,自轉入博士班起,修讀課程、成績考查及修業年限、學位審查等,悉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本系博士班當學年度新生辦理。
八、
逕行修讀本系博士學位學生,有下列情形之ㄧ者,經本系系務會議審查通過及校長核定後,得申請回原碩士班繼續修讀碩士學位:
(一)、因故中止修讀博士學位。
(二)、未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
(三)、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且未符合第九點規定。
前項學生經本系系務會議審查通過,並依規定修畢碩士班應修課程,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其在博士班修業時間不併入碩士班最高修業年限核計。
九、
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修業期滿,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但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經博士學位論文考試委員會決定合於碩士學位標準者,得授予碩士學位。
十、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研究生教育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訂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