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5-11-24 15:35:47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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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運動醫學系 |
內容 |
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系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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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係依據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各相關條目及訓輔工作需要訂定,用以表彰服務績優、貢獻卓越之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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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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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導師之推薦,旨在襄助導師惕勉學生敦品勵學、共彰師道倫理、照拂學生生活,貫徹導師制度,營造完善的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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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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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之導師需對導師制之推行或對學生輔導有顯著成效,積極參加班級活動,並有詳實紀錄提供佐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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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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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導師推薦名額,本系推薦一位導師為原則,導師人數每增加15人則多推薦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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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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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導師推薦之資格為曾擔任本系至少一學年之導師之外,尚須具備下列條件,並須提供教師相關佐證資料備查:
(一)導師積極參與導生活動、班級經營、班會及生活輔導(賃居訪視),並有詳實紀錄。
(二)導師妥善給予導生選課輔導諮詢,並有詳實紀錄。
(三)導師對學習成效不佳或成績預警學生能提供有效的學習輔導、指導其改善學習狀況。
(四)踴躍參加學務處舉辦之各項導師知能研習。
(五)指導學生參加各項活動,有具體表現優良提升校譽者。
(六)積極配合校內安排各項對學生就業、生涯規劃輔導、服務學習授課教師。
(七)導生滿意度問卷調查成績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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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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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每學年舉辦遴選優良導師一次,配合學校之作業由系主任召集辦理遴選工作,參考問卷調查導師輔導學生情形及特殊事蹟之結果,推薦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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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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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下列項目及比重評定本系績優導師推薦名單順序:
1.導生滿意度調查:依據中國醫藥大學績優導師推薦實施要點績優導師之推薦資格:系級績優導師為該系所前30%導生滿意度之導師。
2.同儕教師評比:由本系專任教師投票得票數排名,依序第1名100分第2名90分遞減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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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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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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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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