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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療雲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5-02-04 16:42:10 文號 單位 醫務管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醫務管理學系臨時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醫務管理學系臨時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5月2日簽准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程設置辦法」辦理,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醫療雲學分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
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醫療資訊、雲端資料整理應用與管理、創新服務能力的專業人才,提供學生於專業素養外,第二專長的整合型學程學習,提升學習興趣,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
第三條、 學程規劃:
(1)修畢本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發給「醫療雲」學程證書。
(2)本學程至少修滿課程十五學分(含)以上,其中至少九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它學程必修之科目。
第四條、 修習課程:
選修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必修課程 雲端計算 3 亞大生醫系
雲端計算安全 3 亞大生醫系
醫療雲端運算 3 中醫大醫管系
選修課程 作業系統概論 3 亞大生醫系
保健營養學 2 中醫大營養系
醫療資訊管理 2 中醫大醫管系
第五條、 申請選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每學期加選課截止前,向原肄業學系提出學程申請表及在校全部成績單,經系主任審查認定其確具選讀學程能力者,修習學生需提交修課計畫(含修課科目)至學程委員會審議,送請本學程召集人同意,再彙整送教務處核定,並審查其應修科目內容。
第六條、 修讀本學程學生,每學期均應按規定日期辦理加退選,選課悉依本校「學生選課須知」辦理,並得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至他校修讀。
第七條、 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專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招生對象。
第八條、 進入本學程前修習之科目,屬學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可抵免學程學分。
第九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再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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