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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管理暨技術移轉業務【97.12.15】

日期:2008-12-15

資料來源:育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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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過關 熬10年 台啤明年初反攻大陸
2008-12-10 工商時報 
中共決定要讓「台灣」啤酒登陸註冊商標,中國大陸負責商標事務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告知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台灣啤酒商標註冊申請案,已完成審查工作,明年2月將公告,也就是說,明年2月後在中國大陸也可邊喝台灣啤酒、邊喊「呼乾啦」。
這是中國大陸在兩岸商標爭議上,再次釋放善意,張平沼說,大陸願意讓「台灣」啤酒登陸註冊商標,具有相當大的意義,對後續推動有關「中字」輩,例如中華電信、中華郵政、中鋼等企業到大陸註冊商標,「有正面積極的幫助」。
事實上,「中字」輩的商標議題,張平沼指出,已經在11月中在四川成都召開的「2008年兩岸商標論壇」中拋出,並將成為明年台灣召開的「兩岸商標論壇」上重要協商議題。
對台啤終於可以登陸,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很高興的說,台菸酒公司早就準備好了,隨時可以整裝待發,「準備好一貨櫃、一貨櫃的載著台灣啤酒登陸『宣慰』台灣同胞、鄉親」。
韋伯韜會這麼說,是因為台啤登陸註冊一案歷經10年歲月,其間還打過官司,各種手段、工具都用上了,都無法突破「台灣」這個政治緊箍咒,最後能夠成功,是張平沼用了一招叫做「鄉愁的情懷」。
去年,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總局長李東生率隊來台出席商標論壇時,張平沼設宴時,席上只有啤酒,而且,一開始請對方喝的是青島啤酒。
李東生一行人沒想到會在台灣喝到青島啤酒,因此感動不已,張平沼乘機指出,「就像你們在台灣喝到故鄉的酒,會感動,台商若能在中國大陸喝到台灣啤酒,也會像你們一樣的感動,那是故鄉酒、故鄉情」,張平沼還說,台啤想要登陸,不過是為了撫慰台商的鄉愁。
張平沼還告訴李東生一行人,他們喝的青島啤酒是台菸屏東廠代工的,也就是Made in Taiwan的青啤後,當即決定要喝喝能解台商鄉愁的台啤。在那場啤酒宴、張平沼的一番鄉愁論下,台啤登陸註冊有了飛快的進展,也讓台啤終於可以在中國大陸高喊「台灣尚青」!

專利師執業 擬職前訓練50小時
2008-12-9 經濟日報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定的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草案昨(8)日出爐,未來即使通過國家考試的專利師,都要經過一定時數的職前訓練合格後,才能執業。至於,訓練時數,經濟部智慧局長王美花承諾將朝50小時課程規劃。
該草案明定,即使通過國家考試的專利師,也需要經過75小時的職前訓練,合格後才能登錄執業。不過,昨天參加智慧局舉辦座談會的首批新科專利師普遍認為,本身通過過國家考試已具備基本能力,希望訓練能縮短成50小時。
專利師法今年1月上路,要成為專利師,目前有兩種途徑,包括符合法定資格的資深專利代理人免試轉換;以及透過國家考試。目前共有37人通過國家考試、47人免試轉換成功。
專利師法規定,國家考試通過的專利師必須先經過職前訓練合格,向智慧局登錄後,加入公會,才能執業。
智慧局剛出爐的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草案,初步規劃職前訓練需自費參加,課程包括執業倫理、專利法規等共75小時,如果訓練成績不滿60分,或是訓練期間冒名頂替、測驗舞弊、妨礙學習、請假與曠課超過十分之一等,都得繳費重訓。
已經通過國家考試的新科專利師,聽到還要測驗普遍反彈,而且因為幾乎都有處理專利事務的經驗,覺得訓練時數太多,希望可以減少;也有人建議可以增加訴願法的課程,因為打官司常用到,但國家考試卻沒有考。
王美花表示,專利師職前訓練可能還是難免會有考試,但可以比照律師職前訓練,只要考測驗題,不要申論題;至於訓練的課程,未來可能還是會有欠缺實務經驗的人考上,也許條文不要訂的太死,授權主管機關可以視實際情況斟酌。
今年剛免試取得專利師執業資格的冠群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所長洪澄文,先前也經過智慧局60小時訓練與七小時考試。他認為,雖然已經執業超過20年,但參加訓練還是收穫很多,希望新科專利師要保握機會多學習。

商標相仿 肯德基控休閒小站 上訴駁回 

2008-12-03 工商時報
民國91年間,台灣的「休閒小站」公司,以「DFC」標章,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美商肯塔基炸雞公司認為,「DFC」與該公司的「KFC」商標近似,提起商標異議訴訟。不過,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駁回肯塔基公司的上訴請求,本件確定。
法院認為,DFC與KFC兩個商標,就算是一般人也不會混同誤認,兩組英文字排列在一起,也不會給人有相近之處。因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年前曾判決肯塔基敗訴,肯塔基因而提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無誤。
同時DFC在外觀及讀音上迥然不同,而且DFC還搭配可愛廚師小雞造型圖,因此整體商標給予人的印象,就有不同,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的消費者,在購買時稍微注意,不會有混淆誤認,法院因此認為,應該不屬於構成近似的商標。
DFC是公司設在台中的休閒小站公司,擷取外文Daintily Fried Chicken(美味可口的炸雞)的起首子母所自創的商標,與美商肯塔基公司的Kentucky Fried Chicken (肯德基炸雞)不同,消費者不致混淆誤認,也看不出有惡意仿襲的情況。
尤其是,Fried Chicken的縮寫,顯然可以被任何人都想得到的文字,自然不能以商標圖樣中含有這兩字,就說別人有抄襲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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